金税三期工程对您有哪些影 响

作者:admin 日期:2015-01-08 09:25:42
2015年1月8日,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应用系统 (以下简称“金税三期系统”)将在广东正式单轨 运行。为方便广大纳税人顺畅、高效办理涉税业 务,广东省国税局、地税局专题解答系统上线前 后纳税人办理涉税(费)事宜可能遇到的热点问 题,敬请关注。


1.问:什么是金税工程?


答:金税工程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电子政务 工程,是国家电子政务“十二金”工程之一,是税 收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的总称。


历经金税一期、金税二期、金税三期工程建设, 为我国税收工作取得巨大成就和不断进步作出了 重要的贡献。 2.问:金税三期优化系统上线初期会给纳税人带 来哪些影响? 答:金税三期优化系统上线之前,各级税务机关 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标准,对原征管系统 中的信息进行核查、清理和迁移等数据准备工 作,对纳税人端相关软件进行升级和培训,为保 障上线前后各类征管数据的完整转换和纳税申报 等业务的平稳顺畅运行,届时请广大纳税人大力 支持配合。 金税三期优化系统上线之初,可能会因为系统的 初始运行或纳税人端、税务端等操作问题,出现 一些涉税事务办理速度较以往稍有减慢的情况, 请广大纳税人予以理解,各级国地税部门已做好 各种准备和应急预案,将会积极应对金税三期优 化系统上线准备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突发问题, 尽力将系统上线对纳税人的影响降到最低。 3.问:2015年1月征期截止至哪一天? 答:为尽可能减少金税三期系统上线给纳税人带 来的不便,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2015 年1月份征期调整为2015年1月8日至1月23日。


4.问:按照广东省国税局、地税局的联合公告, 2015年1月8日重新开通涉税(费)事项的办 理,纳税人办税需要注意什么?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安排,2015年1月 8日8:30起,金税三期系统正式启用,全省各级 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等办税场所恢复办理各类涉 税(费)事项。 (1)届时部分涉税(费)业务填制的表证单书会根 据金税三期系统要求而变化,税务机关已做好新 表单的印制工作,请纳税人办理业务时注意表单 的更新。 (2)由于系统切换期间延缓了部分涉税业务的办 理,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初期办税服务厅业务量及 纳税人轮候时间可能会有所增加,可能会出现业 务办理集中、办税拥堵的现象。建议纳税人合理 安排,在业务事项允许的前提下,推迟办理或采 取预约办税方式,避免办理业务过于集中。感谢 纳税人对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5.问:原已提交税务部门的涉税(费)事项申 请,税务机关未办结的,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吗? 答:纳税人已提交的涉税(费)事项申请,税务 机关将做好相关涉税信息在新旧系统间的迁移, 不需要重新提交。


6.问: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如果出现网上申报 和电话申报电子缴税业务无法使用的情况,该怎 么办? 答:纳税人可以到各个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或预 约办理。


7.问:纳税人已在前台办理申报缴税手续,但发 现银行账户并没有扣款,那么办税业务是否完 成? 答:在系统上线初期,可能会出现联网缴税系统 故障,导致暂时未能成功办理实时扣款。只要纳 税人已在前台办理了申报缴税手续,核心征管系 统即已记录纳税人的申报情况,待系统问题解决 后会自动扣款缴税。请纳税人提前为扣税账户备 足款并留意账户余额变动情况。


8.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抄报税期限是否与征期 一致? 答:2015年1月份,国税征管的税费的征期统一 调整为1月8日至1月23日。但要注意的是,增值 税一般纳税人抄报税期限与征期不一致,抄报税 期限为2015年1月21日,请相关纳税人按期完成 抄报税。


9.问: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抄报税需注意哪 些问题? 答: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在2015年1月21 日前完成增值税专用发票抄报税、货物运输业增 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抄报税 工作。2、对需在2015年1月15日至23日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1月15 日前完成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抄报税工作。3、对 需在2015年1月19日至23日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 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应在1月19日前完成货物运输业增值税 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抄报税工作。


10.问:在系统切换期间,税务机关暂停对外办 理所有涉税事项,如有增值税抵扣凭证需认证和 申请抵扣如何处理? 答:在系统切换期间,纳税人仍可进行增值税抵 扣凭证的认证和抵扣(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 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 发票认证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请抵扣 业务)。对上述增值税抵扣凭证需认证和申请抵 扣的,可持纸质抵扣凭证或载有抵扣凭证电子数 据的数据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认证 和申请抵扣。


11.问:新旧系统切换停机期间,纳税人可以正 常开具发票吗? 答:新旧系统切换不会影响纳税人开具发票。无 论是使用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开票的纳税人还是使 用防伪税控系统开票的纳税人,均可以正常开具 发票。


12.问:金税三期系统中普通发票验旧如何操 作? 答:金税三期系统的验旧操作较之以前更简便, 可以通过开票软件纳税人端口按照金税三期系统 的数据导出格式,自动导出验旧数据(数据为发 票存根联数据、发票汇总验旧数据)。之后在办 税服务厅或网上办税大厅进行验旧数据导入,完 成发票验旧。


13.问: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出口企业还要在 金税三期系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认定 的认定、变更和注销业务吗? 答: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出口企业不需要在金 税三期系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认定的


变更和注销业务,仍统一在出口退税审核


 认定、


 系统内办理即可。


14.问: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非居民企业都需 要办理税务登记吗? 答:是的,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凡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第三 款规定的非居民企业均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 务登记手续。具体要求是:常驻代表机构应办理 设立税务登记;源泉扣缴和指定扣缴申报的纳税 人应办理组织临时登记;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 业和提供劳务自行申报的非居民企业应办理临时 税务登记。


15.问:金税三期系统对非居民企业办理组织临 时登记有什么新要求? 答: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非居民企业办理组织 临时登记时,必须录入非居民企业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身份信息,所以纳税人在办理该项业务时 应准备好相关身份资料。


16.问: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对办理非居民合 同项目备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答:金税三期系统对办理非居民合同项目备案及 扣缴申报期限等方面加强了管理,对逾期办理非 居民合同项目备案、逾期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 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法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敬 请广大纳税人注意非居民合同备案及扣缴申报的 期限。 17.问: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将为纳税人带来哪 些便利? 答: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将打造更好的纳税服 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及时、便捷、规范、优 质、全方位、多渠道的纳税服务。届时服务内容 更加丰富,如实现个性化政策咨询等;并将支持 多元申报,建立起以网上申报为主体,电话申 报、邮寄申报、代理申报、办税服务厅窗口申 报、自助终端申报等方式为补充的多元化申报体 系;同时建设网上税务局,不断拓展网上办税业 务范围,大大简化办税手续;而且,今后纳税人 将依托税务机关的公众服务平台及前台获得税务 资讯和纳税辅导,获得信息的渠道将更为统一, 资讯将更为权威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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