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个体户办理营业执照后的注意事宜

作者:admin 日期:2021-03-28 19:54:02

个体户经营注意事宜

 1、未将营业执照放在醒目位置的,一次罚500!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否则,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下 

2、个体户也得刻公章。虽然个体户不强制刻章,但是刻章后大小事更好办、更方便。 

3、不要随便借自己的营业执照给别人用。个体户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个体户税务登记与记账报税:

不少个体户老板总认为,“我一个体户,还要报税?小本生意只能维持生意,交完税全家喝西北风吗?我就是不管!”其实这是一种认知错误,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长时间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再说了,报税也不一定要缴税,只是要履行申报义务况且,有按时报税的话,凭营业执照个体户也可以在银行贷款哦。

个体户的年报与抽查:

个体户一定别忘了年报。年报时间也是截止到每年的6月30日,不过今年受疫情影响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报的抽查比例、抽查方式和抽查程序均和一般公司一致。

个体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会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1、不按时提交工商年报的; 

2、注册地址联系不上的; 

3、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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