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所需资料

作者:admin 日期:2021-03-27 17:03:38

需要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广州开公司,股东会决议,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总公司国地税副本复印件,代码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总公司公章,所有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租房协议,交房费发票原件、复印件。

  需资质的还要提供总公司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准备好后,就可办理,广州商标转让,和企业法人执照办理一个程序,核名---打照----代码证----国地税----开户行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盖章)、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 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盖章)

  3、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 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

  (注意: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除公司外,其它类型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版面上没有注册资金一栏。个人独资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分支机构民事法律责任亦由独资企业承担。

  1、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首先要有一个个人独资企业存在。

  2、《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支机构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广州内资公司注册,应当提交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人申请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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