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转为公司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个体户的经营者转为公司后需是公司的投资者。
2、个体户有自己的个体名称。
3、个体户转为公司后的经营场所不变。
4、个体户转为公司后的不增加经营范围中的前置许可项目。
5、个体户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的发展政策。
6、个体户与转为公司后的登记机关是同一个。
7、个体户在转为公司前没有被查封,没有查处未结案的情形。
个体户变更为公司的流程如下:
(一)办理升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人向工商局注册窗口提交拟设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经核准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升级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时,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1、升级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升级企业沿用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的,还应提交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署的同意升级企业使用字号名称的文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升级企业应向原登记所在地工商机关申请填写《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表》,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可待领取升级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时再交回,领取《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通知书》。
(三)办理前置审批许可文件证件:
1、如果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中涉及有前置审批项目,升级企业继续从事原个体工商户已取得前置审批许可项目的(出资人、住所及前置许可项目未发生变化的,原许可文件、证件仍可继续使用),申请人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个体工商户拟升级设立企业证明书》和原前置审批许可文件证件及审批机关要求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如前置许可发生了变化,转型升级企业在成立后再到相关部门办理前置许可文件、证件的变更手续,办好后到工商部门备案或办理变更。
(四)办理升级企业设立登记:
个体户可以转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体独资企业,个体户户转为不同的公司类型的设立登记所需的资料有不同:
个体户转为有限公司所需的资料有:有限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监事等身份证,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名称核准的通知书,个体户注销通知书。
个体户转为合伙企业所需的资料有:合伙申请书,合伙协议,合伙人身份证,合伙人认缴或实缴出资确认书,合伙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个体户注销通知书,其他相关规定资料。
个体户转为个人独资企业所需资料: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书,投资者身份证,个人独资企业核准通知书,个体户注销通知书,其他相关规定资料
(五)核准个体户转为公司的登记:
个体户要转为哪种企业类型,提交相关的资料,工商部门核准后,便发放企业营业执照并同时还发放个体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证明。个体户转为企业就此完成。
属下列情形的,不再需要新的审批材料,可以只提交相应文件的复印件:
1、消防、环保等前置审批不针对特定主体核发的,升级企业设立登记时,无需提交(有关审批文件证件已经过期失效的除外);
2、升级企业不改变生产经营场所(住所),且经营场所仍在有效使用期内的,设立升级企业时只需提交原住所权属证明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