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产建筑材料销售同时也会提供建筑劳务,如何计缴增值税(广州记账报税)

作者:admin 日期:2016-08-09 10:46:01

 问:我司主要生产建筑材料,销售同时也会提供建筑劳务服务,请问如何计缴增值税(广州记账报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因此,根据混合销售规定,您公司应按销售货物计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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