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办理污水处理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手续?
答:根据《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5〕78号)文件的规定,污水处理企业从2015年7月1日起享受增值税按70%比例即征即退。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可提交对应条件的资料到主管税务局办理即征即退备案,缴纳税款后申请办理退税。
(1)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3)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
(4)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的,应当取得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包括该危险废物的利用。
(5)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
(6)不存在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或单次1万元以下罚款除外)。
(7)污水经加工处理后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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