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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admin 日期:2015-03-31 10:35: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www.gdg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57号;邮编:510620;电话:85587081)。

一、概述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印发《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细化网站内容保障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对网站内容保障分工进行分解,责任到单位、到人,并根据网站栏目特点,对内容更新保障试行量化管理。及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领导机构人员,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保障。

(二)办好政府网站,建设方便快捷的公开渠道。2014年我局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将门户网站打造成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权威平台。一是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对最新出台的政策进行权威详细解读。二是增强公众参与功能。开通网站信访大厅,在线受理群众投诉、申诉、问题反映等诉求;重大决策出台前通过门户网站广泛征求意见;就省局业务职能解答咨询问题。2014年省局门户网站共解答群众咨询问题7200余条。三是积极开展在线访谈活动。省局主要负责人参加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工作话你知”微访谈活动,耐心解答社会群众对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及最新政策的有关问题。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安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工商总局、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规定,对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在省保密局开展的保密工作专项检查中,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泄密的情况。

(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指导力度。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指导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和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督促全省工商系统按时制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工作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通过广东省工商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共通过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200余条。

(二)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类媒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4年我局共通过广东电视台、广东电台、《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等省内主流新闻媒体首发新闻300多条次。

(三)通过刊物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共编发《广东工商管理》12期,发布信息367条。

(四)通过政务微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4年,共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信息22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76件,办理企业档案、企业登记信息查询18180宗,全部依法按时答复。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4年,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8件,经复议机构复议,均依法维持我局原行政行为;未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4年,我局严格执行省物价局《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收费标准,收取政府信息检索及复制费263340元。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依法履行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研究改进。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一是强化宣传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观念。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贯穿到依法履行职能的具体过程中,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推进行政审批信息、政府责权清单信息、市场监管执法信息的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各行政部门的协作,建立横向沟通协调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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