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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注册登记企业也能外销

作者:admin 日期:2015-03-21 18:59:37

由于近年来出口的竹木草制品整体质量显著提高,日前,市检验检疫部门在分类管理和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对竹木草制品出台系列便利措施,以促进产品出口。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08年的相关规定,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要在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登记后才能出口产品,新举措延长了注册登记有效期,《出境竹木草制品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由原来的3年延长为4年;程序上也进行了简化,取消对出口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及厂检员的年审,大幅降低抽检比例,一类企业出口产品抽检率从原来的10%下调至1%。此外,对暂未取得注册登记资格的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只要有外销订单均可前往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有关出口手续,产品经检验检疫合格后便可外销。

  近年来,宁波地区竹木草制品出口势头良好,目前已注册登记的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有300余家,2014年出口2.5万批次,货值5.2亿美元,出口规模已实现三连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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