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征收的税能否退回(广州代办营业执照)

作者:admin 日期:2015-02-12 15:31:01

   (广州代办营业执照)问:长晟油脂化工有限公司问:由于会计计算错误,本应当按照4%减半征收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出售二手小汽车业务被按照6%计算缴纳了增值税,请问是否可以将多征收的税退回?

    答:(广州代办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 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 理的规定退还。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 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第七十九条规定,当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退还纳税人。因此,企业多缴的税款在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的可以要求税务机关退回或留抵下期应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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