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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启动信息公示抽查工作首批抽查22696户企业随机摇号产生

作者:admin 日期:2015-01-30 13:29:05
    近日,广东省工商局全面启动企业信息公示抽查工作,随机抽取了22696户企业,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由当地工商机关对其在201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公示的即时信息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在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部公示。

企业信息抽查是工商部门监管执法方式的重大改革。此次抽查,纳入抽查范围的即时信息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此外,上述信息还包括2014年3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发生的应当由企业公示的公司实收资本及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

此次抽取的对象为全省辖区登记的企业,除已注销企业、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共计223.96万户。为确保抽取工作的公正性,按照以县(市、区)为单位、辖区内企业总数1%的原则,省工商局通过电脑摇号随机抽取了22696户,并通过光盘形式派发至各市工商局。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被抽查企业由当地工商机关负责检查。为保证抽查工作有效开展,摇号抽取的企业名单将保密。

经检查企业正常的,检查结果将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记录公示在该企业的信息中,企业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书面责令其在10日内履行公示义务。企业未在责令期限内公示信息的,在责令期限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经检查发现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将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实施抽查的工商机关将按照规定公示抽查结果。工商部门还将推进与银行、税务等单位的联动协调,强化信用约束,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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