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销售额未超过2万是否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作者:admin 日期:2015-01-28 16:58:47

问:我司属从事广告服务的小规模企业,本月销售额未超过2万,请问: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88号)第七条的规定,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因此,你公司本月不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但仍需要按期申报。


注:以上信息由广州工商注册提供网址:http://www.gzzzcw.cn手机:(86)13697404213    电话:020-62991617,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地址: 广州越秀区三元里大道瑶泉街5号山西大厦2302室。如有相关问题,随时欢迎您的咨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