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企业开展的“预存话费送手机”合约活动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作者:admin 日期:2015-01-26 10:03:00

问:请问电信企业开展的“预存话费送手机”合约活动,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财税〔2014〕43号)规定,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纳税人提供电信业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业服务的,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因此,上述情况应按照预存话费金额按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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