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电信企业开展的“预存话费送手机”合约活动,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财税〔2014〕43号)规定,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纳税人提供电信业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业服务的,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因此,上述情况应按照预存话费金额按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注:以上信息由广州正展专业广州工商注册提供,网址:http://www.gzzzcw.cn手机:(86)13697404213 电话:020-62991617,QQ:,地址: 广州越秀区三元里大道瑶泉街5号山西大厦2302室。如有相关问题,随时欢迎您的咨询
广州正展 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84992号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三元里大道瑶泉街5号山西大厦2号楼302室 手机(微信):13697404213 电话: 服务区域:天河区,海珠区,白云区,黄埔区,荔湾区,等全广州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