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方式为核定征收,同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可否申请退回第一季度预缴时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作者:admin 日期:2015-01-26 09:56:04

问:我司征收方式为核定征收,同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请问可否申请退回第一季度预缴时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规定,小型微利企业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但预缴时未享受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享受。因此,您公司在预缴纳税申报时多缴的企业所得税,均须在年度终了后,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多退少补。

注:以上信息由广州正展专业广州工商注册提供网址:http://www.gzzzcw.cn手机:(86)13697404213    电话:020-62991617,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地址: 广州越秀区三元里大道瑶泉街5号山西大厦2302室。如有相关问题,随时欢迎您的咨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