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
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和股东会决议,现就转让方在 公司的出资转让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 股东将原出资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的部分(全部) 万元转让给 ,转让金 万元;
股东将原出资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的部分(全部) 万元转让给 ,转让金 万元。
二、 年 月 日前,受让方需将转让金全部付给转让方。
三、至 年 月 日止,本公司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无隐瞒,双方均已认可。从 年 月 日起 成为本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东权益,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承担责任。
四、公司红利的收益按本合同签订之日计算,转让方享有转让前的红利,受让方享有转让后的红利。
五、 股东自转让之日起,不再是公司股东,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六、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条款:
八、本合同一式 份,交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九、本合同自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签名(盖章):
受让方签名(盖章):
同意上述转让的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注: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无须经其他股东同意;股东向本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全体股东同意,或者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和余下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
注:以上信息由广州正展专业广州工商注册提供,网址:www.gzzzcw.cn 手机:(86)13697404213 电话:020-62991617,QQ:,地址: 广州越秀区三元里大道瑶泉街5号山西大厦2302室。如有相关问题,随时欢迎您的咨询!
广州正展 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84992号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三元里大道瑶泉街5号山西大厦2号楼302室 手机(微信):13697404213 电话: 服务区域:天河区,海珠区,白云区,黄埔区,荔湾区,等全广州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