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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地方各税申报缴纳的期限

作者:admin 日期:2015-01-05 09:35:17

编者按:2015年地方各税申报缴纳的期限。 


营业税 (按月)

营业税 (按季)

个人所得税 (按月)

个人所得税 (按季)

个人所得税 (汇算清缴期)

企业所得税 (按月)

企业所得税 (按季)

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车船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资源税

一月

1日—19日

1日—19日

1日—19日

1日—19日

1、30日内的: 1月1日-1月30日 2、3个月内的: 1月1日-3月31日 

1日—19日

1日—19日

1月1日-5月31日 

1月1日—12月31日



1日-13日

二月

1日—15日


1日—15日


1日—15日


 



1日-10日

三月

1日—16日


1日—16日


1日—16日


 



1日-10日

四月

1日—20日

1日—20日

1日—20日

1日—20日

 

1日—20日

1日—20日

 



1日-13日

五月

1日—18日


1日—18日


 

1日—18日


 

1日—6月3日

1日—6月3日

1日-13日

六月

1日—15日


1日—15日


 

1日—15日





1日-10日

七月

1日—15日

1日—15日

1日—15日

1日—15日

 

1日—15日

1日—15日




1日-10日

八月

1日—17日


1日—17日


 

1日—17日





1日-10日

九月

1日—15日


1日—15日


 

1日—15日





1日-10日

十月

1日—22日

1日—22日

1日—22日

1日—22日

 

1日—22日

1日—22日




1日-19日

十一月

1日—16日


1日—16日


 

1日—16日



1日—30日

1日—30日

1日-10日

十二月

1日—15日


1日—15日


 

1日—15日





1日-10日


  注:1、采用委托银行划款的定期定额户需在三、六、九、十二月的8日前将应纳税款存入税款预储账户,逾期需到主管地税局申报纳税。

  2、营业税附征税费、土地增值税、国税附税及实行汇总缴纳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的印花税,征期同营业税。

  3、金融业(银行)的营业税按季申报。

  4、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

  (1)特殊行业如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年终一次性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境外取得所得应纳的税款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

  (2)实行查帐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


注:以上信息由广州正展专业广州工商注册提供网址www.gzzzcw.cn 手机:(86)13697404213    电话:020-62991617,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地址: 广州越秀区三元里大道瑶泉街5号山西大厦2302室。如有相关问题,随时欢迎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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