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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事登记改革全面铺开

作者:admin 日期:2014-12-30 17:13:55

随着广州商事改革初见成效,广东商事登记改革将于6月1日前全面铺开。2013年全省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10.76万户,同比增长35.68%,全省市场主体总量继续保持全国首位。商事改革究竟有哪些内容呢?记者为你一一解读。

  改“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

  改革前,工商登记采取“先证后照”模式,企业登记需先向审批部门申领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才能办理营业执照。改革后,实行“先照后证”,除部分涉及前置审批的工商登记需凭“证”(批准文件)办“照”外,其余直接向登记机关申领营业执照后就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必须经审批才能开业的,经审批取“证”后,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一元公司”“零首付”成真

  改革前,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实缴登记制。改革后,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登记制,投资人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一元钱办公司”。另外,注册公司可以“零首付”,允许提高知识产权、实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形式的出资比例,可以克服货币资金不足的困难。允许自主约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不再限制两年内出资到位,提高公司股东(发起人)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资本运营成本。

  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

  改革前,住所登记往往需要审查住所用途和使用功能,不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改革后,申请人提交住所使用证明即可登记,工商登记机关不审查住所用途和使用功能,探索“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可对住所条件作出具体规定,编制市场主体住所审批事项目录。

  实行年度报告制,网上可办事

  改革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年检(验照)制度,市场主体退出市场主要是注销和吊销两种方式。改革后,实行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制度,市场主体退出市场增加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并且全面推行网上登记服务,实现网上办理业务等电子化登记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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